詩(幷序) 四十八

王梵志 ·· 其他

兄弟義[居](君)活,一種有男女。

兒小教讀書,女小教針補。

兒大與(郭校「須」)娶妻,女大須嫁去。

當房作私產,共語覓嗔處。

好貪競盛喫,無心奉父母。

外姓能蛆姡,啾唧由女婦。

一日三場鬬,自分不由父。

近逢窮業至,緣身一物無。

披繩兼帶索,行時須杖扶。

四海交遊絕,眷屬永還(張改作「遠」)疏。

東西無濟着,到處即女君(張改「安居」,項、戴校作「汝居」)。

(以上錄自張錫厚《王梵志詩校輯》卷二,原卷爲伯三二一一、斯五四四一、斯五六四一。

以《敦煌掇瑣》三一參校。

)(按:《全唐詩續補遺》卷二據《敦煌掇瑣》錄伯三二一一卷收其中二十六首爲缺名《五言白話詩》。

張錫厚考證此卷爲王梵志作,可以定論。

今將童氏未收之作皆錄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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