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樊著作
阳城为谏议,以正事其君。
其手如屈轶,举必指佞臣。
卒使不仁者,不得秉国钧。
元稹为御史,以直立其身。
其心如肺石,动必达穷民。
东川八十家,冤愤一言伸。
刘辟肆乱心,杀人正纷纷。
其嫂曰庾氏,弃绝不为亲。
从史萌逆节,隐心潜负恩。
其佐曰孔戡,舍去不为宾。
凡此士与女,其道天下闻。
常恐国史上,但记凤与麟。
贤者不为名,名彰教乃敦。
每惜若人辈,身死名亦沦。
君为著作郎,职废志空存。
虽有良史才,直笔无所申。
何不自著书?
实录彼善人。
编为一家言,以备史阙文。
📖 AI 解读
这是一首赠给樊著作(疑为樊宗师)的劝勉诗,诗人通过列举阳城、元稹、庾氏、孔戡等正直人物的事迹,鼓励樊著作以直笔记录善人,弥补史书缺失。
🔍 赏析
全诗以“阳城为谏议”开篇,连续铺叙五位忠义之士的壮举:阳城指斥奸佞、元稹为民伸冤、庾氏大义灭亲、孔戡弃逆从正,形成强烈的人格对比。白居易运用“屈轶”“肺石”等典故,赞颂其刚正不阿的品格。后八句转入对史书“但记凤与麟”(只录显贵)的批评,揭示“贤者不为名,名彰教乃敦”的深意——真正贤人虽不求名,但记录他们的德行能教化世人。结尾以“何不自著书?实录彼善人”直抒胸臆,呼吁樊著作秉笔直书,承担史官责任。全诗语言质朴而情感炽烈,结构上先叙后议,层层递进,既是对历史人物的礼赞,也是对史家良知的呼唤。
📜 创作背景
此诗约作于白居易任左拾遗或江州司马期间(约元和年间)。当时朝廷党争激烈,史官多趋炎附势,白居易有感于忠臣义士的德行“身死名亦沦”,而樊著作(樊宗师)虽有史才却“职废志空存”,故写此诗激励他著书立说,记录真实善恶,以正史风。
👤 诗人介绍
白居易(772—846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唐代著名现实主义诗人。生于河南新郑,贞元十六年进士,历任左拾遗、江州司马、杭州刺史等职。其文学成就以新乐府运动为核心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代表作有《长恨歌》《琵琶行》《卖炭翁》等。诗风平易晓畅,语言通俗,深刻反映社会现实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晚年退居洛阳,以禅诵诗酒自娱,与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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