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园
首页
作者
浏览
打卡
游戏
星空图
会员
登录
注册
简体
首页
唐代
陳宓
送方簽判赴江西任
送方簽判赴江西任
陳宓
·
唐
·
五言律詩
洪都稱大府,上幕得名賢。
事業三千牘,聲名四十年。
民徵須力減,酒禁更堪憐。
餘力猶能辦,開塗及濟川。
♡ 收藏
📖 AI 解读
✨ AI 正在解读中...
正在为您生成深度解析、创作背景与诗人介绍
AI 生成,仅供参考
相关诗词推荐
同一作者作品
次仙谿陳侍郎韻寄題劉尚書二首 秀野
送姚僉判
同柯兄遊東湖
次泉守遊郎中 其二
十七日窘雨邑中舟還
望夕
更多推荐
遊雲臺寺觀梅 其一
同作者
南園雜詠 隠齋
同作者
次劉學錄梅韻 其四
同作者
胡不歸二首 其二
同朝代
偈頌九十三首 其八○
同朝代
西齋秋暑
同朝代
分享这首诗词
📢 微博
📋 复制链接